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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奇葩事件折射的荒诞世界

来源丨新民晚报、维舟、孙立平社会观察



01
几天可能你也听说了一桩奇事:上海的一栋居民楼里,502室因为和602室产生邻里纠纷,连开五年震楼器,整栋楼多年来都不得安宁。每天24小时持续的各种噪音,不仅睡眠无法保证,甚至日常生活品质也大受影响。

多年来,孩子难以专心学习,老人更是被搞得神经衰弱。前两年有一家终于忍不住搬走,新住户花了几百万买下,起初还只以为那刺耳的噪音是楼里哪家装修,后来才将渐渐觉得不对劲:那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响。

如此极端的做法,到底是多大仇多大怨?听说起因其实相当琐碎:最初是602的水管往下漏水,502就直接把管子堵住了;602无法排水,叫了物业来通,结果这一通,楼下的漏水更严重了。两家据说原来相识,甚至关系还可以,但那之后,602说楼下就“天天上来砸门、拉闸”,甚至追着男主人一路打。到最后,就开了震楼器。这样,事件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从两家的私人纠纷,变成了波及原本无辜邻居的公共事件

为什么不阻止这一家?其实人们什么办法都试过了。起初是602敲击地板反击,但结果是招来更大报复;有人去拉掉了502的电闸,倒是立刻就清静了,但这家随后就把电箱锁上,并加装了摄像头监控;随后有人让业委会出面劝解,但这家拒绝调解,业委会出于隐私考虑,没泄露其手机号,倒是他不知通过什么途径,拿到了楼道里每家人的电话,逐一打电话去恐吓,告诫他们别跟602一道对付他。

这是一种无底线的单边主义做法:仿佛他和楼上有私仇要报,此时他的任何做法旁人都不得插手。矛盾的是,这家看来相信只要震楼器一直开下去,602迟早不能忍受,但其他邻居都能忍受住而不会站到对立面去。事实上,这家并不只是在和楼上对抗,而是选择了跟整个楼道里的居民敌对

就像《新民晚报》记者所说的,所有纠纷解决机制都失效了,好像就根本拿他没办法:“其他居民也上门沟通过、砸过门、报过警、拉过电、信访过、投诉过、打过官司、写过联名信、制定过楼组公约,但502只用一招化解:‘坚守不出’,没有任何办法能阻止震楼。” 

测试噪音结果:66分贝
(图片来源:新民视觉)


 02

这件事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它具体而微地折射出当下中国社会治理中的“失能”(disfunction)。换言之,虽然明明人人都知道存在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竟然很长时间里都无法解决问题。

在此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所有正式的纠纷解决机制都归于无效。因为警察来了,这家也不开门,而虽然明知是这家在震楼,但根据法定程序,首先要调查取证,他拒不配合就不能取证。

那隔着门不也可以测试噪音吗?但居民们也是经历了此事才得知:目前国内的噪音检测不对居民开放,而仅能用于工地等公共环境。不难看出,这里对“公”与“私”的界定是模糊游移的:噪音影响了全楼人,这已经是公共事件了;但在技术上,所有居民生活相关的,都不算是公共领域

我还听说过这样的事:同样是噪音扰民引起的邻里纠纷,邻居报复,将其电线剪断,后来供电所的电工指点:“你们如果要剪线,不能剪进线,因为电输送到电表箱为止,这都是国有财产,剪了是违法的;所以要剪就剪出线,那一段才是居民私人的。”

这就像“马路警察,各管一段”,在非公共领域内的纠纷是不受干预的。换言之,这事之所以难以解决,与其说是这家人强横、“管不了他”,倒不如说是“没法管”——因为其做法刚好在那个模糊的边界上。

日前西安有一个争议判决:男子表白被拒行凶,致一死一伤,但法官认定系婚恋纠纷,酌情轻判,不处以死刑。这正可见判刑的依据不是对受害人权利的侵犯,而是“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小”,也就是说,这是一种集体本位立场:同样是犯罪,只要你没有危及群体,对权威的认罪态度又好,就可以取得原谅。试想想,常说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有这一条,即便没杀人,也会从重判处。

这样,一个人的做法哪怕严重影响他人权益,但只要没对公共治理带来大问题,那就算想管也没有抓手,因为这被排除在“管”的范围之外,只能由非正式的调解机制来解决。既难妥协,又没有抓手治理,基层社区要解决矛盾就越发困难。难怪有深谙其中滋味的朋友和我慨叹:“村长如果能做好,基本上当个县长都没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原本在乡里乡亲的熟人社会,还有乡绅式的人物“主持公道”,彼此也抬头不见低头见,顾忌三分颜面和双方关系,但如今在城市里,这些就统统失效了,人们更倾向于毫不妥协地坚持自己的权利主张。

有律师就说,这两年接的这类邻里纠纷的案子,发现越来越多都是不肯调解的,极其烦人,“以后宁可不挣钱也不接了”。这正是困境所在:正式机制无法介入,非正式机制调解也都没法调解。

03

令人感叹的是,这件事情居然是发生在中国发展水平与文明程度几乎最高的上海浦东新区。而且,在几年的时间里,居民曾多方反映,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居民们说,什么办法都试过了。上门沟通过、砸过门、报过警、拉过电、信访过、投诉过、打过官司、写过联名信、制定过楼组公约,但震楼者就是坚守不出拒不开门。而且在这几年中,民警不知道上门处置过多少次,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于是,为了减轻噪音的影响,楼内居民不得不常备各种耳塞。


这件事情,在很多环节上令人匪夷所思:原本是一对好邻居之间发生的本来可以处理好的琐事纠纷,导致一场持续五年的骚扰与冲突,并且达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的程度;在骚扰与冲突中,甚至用上了专业化、功能强大的骚扰武器,而这些武器居然能在市场中通过正常的交易获得;本来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结果是殃及全楼的邻居,使不少邻居在几年的时间里无法正常生活,有人甚至付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代价;一个楼的居民,至少有几十户吧,居然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对此束手无策;而那些在WW中几乎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专业化机构,对此却也无能为力。


这里的每一个环节似乎都不可思议,而每一个不可思议都值得琢磨与推敲。因为这当中的每一个不可思议似乎都自有其生活中的逻辑,而这些看起来都有道理的生活逻辑,合在一起,又映射着一种荒诞的社会生态甚至社会治理结构的缺陷。首先,就说这个震楼器。搜了一下,还真有这个东西:音响型震楼器是一种音箱设备,通过接触楼板或者墙壁,将播放器中的音乐穿透楼板和墙壁,把音乐无衰减地传到楼上或墙壁对面。由此可知,这是一个除了制造噪音没有任何益处的东西。但就是这样一个有害无益的东西,可以由厂家堂而皇之地生产,由商家大大方方地售卖。记得去年的时候,挖茶俱乐部在某宝有个店,因为是卖茶叶的店嘛,上了一本正式出版的有关普洱茶的书,结果被永久关店。为什么?因为违反规则卖了书。为什么我们对一本书可以如此警惕,而对震楼器、针孔摄像头这种只能对人造成损害的物品却视若无睹?


这样说来,专门用来制造噪音的震楼器的制造、存在和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荒谬。但如果细追下去,荒诞中似乎也自有其逻辑。面对震楼器这个损人不利己的物件,我们会想,一定是卑鄙龌龊之人才会使用吧。其实,真的并不尽然。我搜了一下人们对震楼器这个东西的议论,居然有不少的人想购买,而且都是事出有因。



看了这些议论,我相信,许多震楼器的使用者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即以这里讨论的案例来说,我相信也会有种种的隐情在里边。在乍看这个报道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对震楼器使用者感到愤怒。但再仔细一想,事情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如果当初楼上漏水影响到楼下的时候能够及时沟通和解决,事情能发展到这一步?这五年的时间仅仅是楼下对楼上单方面的攻击?如果是的话,何来的“502业主说,他的妻子已经搬到其他地方住,除非妻子能够回到这里正常生活,否则就不会罢休”?在这个事情背后的是,因为我们楼房设计及质量的问题,类似的邻里纠纷远不是个别的现象。在这其中,是非对错,远不是黑白分明的。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不能不去想,面对这样的问题,就不能想想办法,在经常给别人提供解决方案的同时,就不能给自己也提供点好一些的解决方案?


接着的问题是,在这场冲突中可以窥见我们社会中解决诸如此类问题的一种习惯性做法:自损与伤及无辜。不知道人们注意到没有,502在攻击602的同时,自己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用震楼器骚扰别人的同时,自己能正常生活而不受影响?在遭到对方反击的时候,自己不受伤害?与全楼居民为敌,甚至不敢正常进出家门,不需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更重要的是,其使用的措施是伤及无辜而不顾。两个家庭之间的矛盾,要全楼居民付出代价。如果说前者是一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式的非理性,而后者则是一种蛮横,一种蛮不讲理的蛮横。那种用杀害幼儿园孩子或学生的方式报复社会者,不就是这种思维的极端表现吗?如果这样的思维和行为远不是个别的话,这表明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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